俄乌局势进展:泽连斯基呼吁北约加速接受乌克兰 俄方更换特别军事行动总指挥******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综合消息:据乌通社报道,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11日表示,北约应启动机制加速接受乌克兰。俄媒报道称,俄罗斯国防部长绍伊古11日宣布更换俄对乌克兰开展特别军事行动区域联合部队总指挥,由俄武装力量总参谋长格拉西莫夫出任。
泽连斯基呼吁北约启动机制加速接受乌克兰
据乌通社11日报道,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当天表示,北约应启动一项机制加速乌克兰加入北约。
据报道,泽连斯基在卢布林三角第二次峰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北约以“敞开大门”的言论形式支持乌克兰是不够的。他说:“我们需要向前迈进......我们等待着强有力的步骤,比‘敞开大门’更多的东西。”
2022年9月30日,乌克兰签署了加入北约的申请。
俄方更换特别军事行动总指挥
据俄媒11日报道,俄罗斯国防部长绍伊古当天宣布更换俄对乌克兰开展特别军事行动区域联合部队总指挥,由俄武装力量总参谋长格拉西莫夫出任。
俄国防部网站消息说,原特别军事行动区域联合部队总指挥、俄空天军总司令苏罗维金大将,俄陆军总司令萨留科夫大将以及俄武装力量副总参谋长基姆上将出任副总指挥。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援引俄国防部消息称,提高总指挥的职务级别是因为特别军事行动实施过程中需要完成的任务增多,有必要统调俄军各军兵种,使之更加紧密协同,旨在提高各类保障质量以及区域联合部队的指挥效率。
乌克兰、立陶宛、波兰签署联合声明
乌通社报道称,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立陶宛总统瑙塞达和波兰总统杜达11日在利沃夫举行的卢布林三角第二次峰会后签署了联合声明。
波兰和立陶宛在联合声明中表示支持乌克兰尽快加入北约和欧盟。
联合声明还重申了立陶宛和波兰将继续向乌克兰提供军事、技术和人道主义等支持。
俄常驻联合国代表:安理会将就乌克兰问题举行会议
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12日报道,俄罗斯常驻联合国第一副代表德米特里·波利扬斯基宣布,在莫斯科的倡议下,联合国安理会将于1月17日就乌克兰问题举行会议。
波利扬斯基还表示,莫斯科时间1月20日19时,俄方将就12月顿巴斯炮击事件举行安理会非正式会议。
美媒:欧盟委员会主席计划2月访问基辅
据乌通社11日报道,美国政治新闻网站“Politico”援引一位欧盟官员的话称,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和其他欧盟委员计划于2月初访问乌克兰首都基辅,开展“最高级别的磋商”。(完)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