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险!福建高速路面出现一块重达百余斤的……******url:https://m.gmw.cn/2022-12/21/content_1303230844.htm,id:1303230844
惊险!高速路面夜间惊现散落物,
引发车祸,
民警溯源揪出肇事者……
12月17日晚,漳州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武安中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转警称:在厦蓉高速A道26公里800米处,发生三起因碰撞路面散落物引发的交通事故。
民警迅速出警,经现场勘察发现,离事故现场100米处,有一块悬挂着车牌为“闽E3***挂”的后防护板部件,三部小车由于避让不及发生碰撞碾压,造成三部小车轮胎和底盘不同程度受损。
高速路面散落物
民警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迅速将散落于路面的重达150斤左右的汽配件转移至应急车道内,避免再次殃及其他车辆,影响行车安全。
案发后,民警根据散落物车牌号找到该肇事车辆驾驶员。经查,该驾驶员拉着一车机砖从厦门出发,前往漳州某建筑工地,装载货物后没检查好后防护板装置锁扣是否牢固,直到卸货时才发现装载货物遗落。该车货主也于18日凌晨从厦门上高速一路搜寻,未果。
事故造成车损
在民警批评教育下,半挂车司机意识到未固定好车辆门板锁扣,造成脱落的错误行为及其危害性,愿意承担相应责任。随后,民警依法对半挂车驾驶员载物行驶时遗落汽配件和载运物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出车前需仔细检查车辆门板锁扣是否锁定牢固、货物装载封闭性是否良好,以防途中出现货物松散,继而引起货物倾斜、散落等不必要的情况,引发交通事故。
民警:
“一旦出现货物不慎遗落,驾乘人员切勿盲目停车捡拾。需按照‘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的十二字方针进行处置,并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福建交通广播原创稿件,记者军民通讯员:漳州高速交警四大队 刘路
见到警车突然减速,重庆万州民警在私家车后备厢内发现大问题!******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342.htm,id:1303245342
果子狸、猪獾
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法律禁止销售和食用
可有些人偏偏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
对其实施非法猎捕并售卖
而其最终也因触犯法律而悔不当初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极不自然。
“见到我们后,他迅速减缓车速,与我们对视时,眼神躲闪回避,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问题’。”于是,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果然,车门打开后,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他起初闪烁其词,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代车内的“野味”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王某祥处获得,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梁某友、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三人供述,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主要满足自己享用,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换取一些钱财。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在此,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万州公安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