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义务要求,强化主体责任
事实上,深度合成技术由来已久。随着深度学习技术、特别是对抗式生成网络技术的发展,深度合成技术门槛大幅降低。2017年11月,Reddit网站的用户“deepfakes”发布伪造视频,曾一度将这项技术推至风口浪尖,其“以假乱真”的信息内容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干扰社会秩序。
何为“深度合成技术”?《规定》中给出了明确表述——指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生成合成类算法制作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网络信息的技术。
具体包括:篇章生成、文本风格转换、问答对话等生成或者编辑文本内容的技术,文本转语音、语音转换、语音属性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语音内容的技术,音乐生成、场景声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非语音内容的技术,人脸生成、人脸替换、人物属性编辑、人脸操控、姿态操控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容中生物特征的技术,图像生成、图像增强、图像修复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容中非生物特征的技术,三维重建、数字仿真等生成或者编辑数字人物、虚拟场景的技术等。
诚然,从技术进步的角度看,深度合成技术应用的初衷是让生成合成内容更逼真,但技术在愈趋“智能”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更多风险。对此,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所长孟丹介绍,除深度伪造风险外,还包括生成合成信息内容带来的个人信息泄漏、侵犯人格权和知识产权等他人合法权益等风险。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既是新技术、新应用的创造者、受益者,也应该是控制技术风险、引导技术向善的责任践行者。记者梳理发现,《规定》明确了深度合成技术定义和服务范围,提出了服务提供者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指出了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备案义务,并对服务提供者履行安全评估和配合监督检查义务提出具体要求。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所长徐波这样评价:《规定》分析梳理了深度合成活动边界,对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技术支持者和使用者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等主体应履行的责任义务作出规定。比如,服务提供者应履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使用者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加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管理等义务,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应履行加强训练数据管理、加强深度合成技术管理等义务。
健全技术支撑体系,促进科技向上向善
从此起彼伏的社会案件中可以看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制作和传播数量正在高速增长,尤其伴随“元宇宙”等新模式、新场景不断落地,深度合成技术将为智能化、视觉化、场景化、虚拟化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发展提供更多技术方案。孟丹认为,《规定》的出台是网络内容治理由结果管理迈向行为管理的重要一步,标志着我国网络空间治理能力进一步优化提升。
时间倒回到两年前。在2021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对包括生成合成类在内的五类算法推荐服务进行规范。本次出台的新规在之前算法规定的基础上,加强对深度合成服务全过程管理,也深化了备案与评估标本兼治。
然而,从技术发展阶段看,深度合成技术与应用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技术支撑和能力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快推进深度合成治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是切实保障深度合成服务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的关键。”孟丹说。
《规定》的字里行间,凸显了“以技术管技术”的逻辑,也必将促进深度合成服务的规范治理。“其确立了我国对深度合成服务的治理框架,提出了明确的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为促进深度合成技术向上向善,引导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确保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说。
“《规定》以促进技术在规范中发展为价值取向,在明确‘红线’的同时,为技术发展留足空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王志勤这样认为。比如,《规定》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算法机制机理审核、科技伦理审查等管理制度。
孟丹也建议,从深度合成信息内容源头上,解决其衍生的内容安全风险,利用技术创新、技术对抗等方式持续提升和迭代检测技术的能力,不仅着眼于管理好、使用好、发展好深度合成技术及相关服务,也致力于深度合成技术的合法合理合规使用,促进深度合成技术及相关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
引导多方参与,推动治理走深向实
随着数字化、智能化进程不断加快,互联网信息服务综合治理不断细化,规范深度合成活动对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空间有着重要意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度合成服务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方主体参与,推动深度合成技术的依法、合理、有效使用,积极防范化解深度合成技术带来的风险,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
《规定》明确提到,国家和地方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深度合成服务的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地方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王志勤认为,《规定》构建了统筹协调、多方参与的监管体制;《规定》鼓励相关行业加强行业自律,搭建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治理机制;《规定》通过系统化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构建完善了我国网络综合治理法治体系。
孟丹也提到,《规定》在生成合成类算法服务范围、深度合成技术具体范围、深度合成服务业务分类、显式标识条件与标识方式、隐式标识方法与识别等诸多具体方面,仍亟需行业内部进一步细化相关配套标准规范。在实际落地过程中,建议业内推进产业联盟建立,以产业自治、多方共治的方式,不断推进深度合成技术应用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深度合成治理走深向实,徐波建议,强化智能监管平台支撑。比如,深入研究深度合成类算法内生安全机理和深度合成鉴别等关键技术,推动深度合成管理技术能力建设;加强人机混合的智能监管技术,研究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的安全可控技术保障方案,把监管规范转化为评估标准,建设面向网络全域监管的监测管理平台;研发深度合成与鉴别对抗机制,鼓励新兴科技企业与研究机构开展技术演练,共同推动深度合成服务健康发展。
关注新型信息消费新动向******
关注新型信息消费新动向
洪群联
春节是传统消费旺季,也是信息消费集中释放的时期。随着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全面落地,人们回乡过年、探亲访友、旅游观光等需求集中释放,由此带来信息消费蓬勃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春节假期全国5G移动互联网用户接入流量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03%,5G正在加速融入百姓的日常生活,成为拉动新型信息消费的重要方式,也创造了更加丰富的消费产品以及更加便捷的消费体验。
新型信息消费群体更加庞大。春节期间,不仅年轻人群对5G技术的使用程度进一步加深,而且越来越多银发族和农村人也主动拥抱互联网,享受5G带来的智能生活便利。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5G普惠发展,加速推进智能终端、信息网站、APP等适老化、无障碍化改造,广大农民群体和老年人群对智能手机的接受程度和应用技术持续提升,“数字鸿沟”不断弥合。与春运前相比,春节期间全国4G/5G网络流量提升超过20%的行政村总数超过18万个。目前,我国拥有全球规模最大的5G信息消费群体,为新型信息消费发展奠定了坚实庞大的用户基础。我国即将迈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伴随居民收入水平提升和消费结构升级,我国信息消费能力日益增强,将为5G新型信息服务创造巨大的市场需求。
新型信息消费业态更加多样。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移动终端开展网络拜年,联络感情,在线观看各类短视频和文娱节目,进行网络点餐,通过移动支付购买年货等商品。返乡、异地和跨城出行大幅增加,在线预约租车和预订酒店、门票等成为普遍选择。各地纷纷开展“信息消费体验周”“5G消费券”等活动,引导消费者感受信息消费全新体验。信息服务企业加大智慧家庭、视频彩铃等基于新兴技术的产品创新和业务营销,拉动信息消费升级。随着5G技术不断发展成熟,及其在文化、旅游、教育等领域广泛应用,超高清显示、高清同步课堂等信息服务产品快速发展,线上线下融合新场景展现巨大潜力,网上购物、远程教育、智能家居等行业方兴未艾。我国新型信息产品的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正在不断提升,5G新型信息消费将以高质量高效率的发展态势丰富着人们的消费选择。
新型信息消费地域更加广阔。春节期间,广大消费者切身感受到,不论是一二线大城市还是小镇、乡村,不论是工厂、商场还是田间地头,身处何时何地都可以便捷通畅地使用5G网络。近年来,我国稳妥有序加强5G、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和融合应用,截至2022年底,我国累计建成并开通5G基站231.2万个,基站总量占全球60%以上,实现了“县县通5G、村村通宽带”。特别是结合主要交通干线,在机场、高铁、高速等热点枢纽站点布局建设了一批移动通信基站,基本实现5G网络覆盖春节返乡路,让春运的网络之路更好更快。“十四五”时期,我国将推动5G网络覆盖所有城市及县城,并以需求为导向,逐步推进5G网络和千兆光网向乡村延伸,5G信息服务消费的地域空间将大大扩展。
信息消费、数字消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增长迅速、创新活跃、辐射广泛的消费领域之一,以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信息消费加速进入发展新阶段,已成为引领消费的重要引擎以及拉动内需的重要动力。我国正在加快5G网络规模化部署,构建基于5G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5G结合各行各业所催生的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将促进供需对接更加精准,加速线上线下消费融合,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个性化、定制化的商品和服务。未来,要充分发挥我国5G产业链的体系化领先优势,推动城乡新型基础设施提速升级,加快信息终端普及和升级,以科技赋能引领信息产品和服务迭代创新,加速数字消费场景落地,最大程度释放信息消费潜力,将5G转化为扩大内需和改善民生的强大动能。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